自2021年3月1日起,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就算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犯罪。
2020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自2021年3月1日起,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就算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犯罪。
2020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