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3月1日起, 用违法的方式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2020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自2021年3月1日起, 用违法的方式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2020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