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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即使没有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违反药品管理法也可能构成犯罪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7日    阅读次数:4459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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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没有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违反药品管理法也可能构成犯罪,比如生产销售违禁药品,未经批准生产销售进口药品,药品申请注册中使用欺诈手段,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等。

2020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七条规定:

在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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