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儿童)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也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7日    阅读次数:5981    复制链接   
分享到:

自2021年3月1日起,十二周岁至十四周岁期间的未成年人(儿童)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情节恶劣的,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今后,未成年人家庭和小学、中学需要更加重视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此前,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但近年国内外发生多起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杀人案件,引起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视,促成本次刑法修正案加入了相关条款,以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警示和管束。

2020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上一篇:当心!即使没有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违反药品管理法也可能构成犯罪 下一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