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武汉继承律师讲座 遗嘱见证与公证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6日    阅读次数:2003    复制链接   
分享到:

来源:仕科旸武汉律师事务所

一、什么是见证遗嘱

所谓见证遗嘱就是律师遗嘱见证。律师遗嘱见证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的申请,根据自己的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名义,依法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证明的一种活动。

律师见证在国外是一种很成熟的业务,律师遗嘱见证的好处是:

1、让您的遗嘱有效。遗嘱最大的问题是身故后有对证,有一个客观的第三人证明有该遗嘱的存在。在发生纠纷时,可以有知情人依法出证。在没有专业的律师参与下,现在的见证人往往局限于亲友,可能会导致遗嘱不满足形式要件而无效。

2、提供遗嘱见证和保管服务。遗嘱做成之后,如何保管和由谁保管,将遗嘱交给亲友保管会产生许多不可预测的风险。

3、律师提供遗嘱执行服务。遗嘱不能自动执行和实现,必须要有具体的人来执行。专业律师在执行遗嘱时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客观、公正、合法、完全。

二、公证遗嘱与见证遗嘱区别

1、见证主体不同。根据《律师见证遗嘱规则》第三条规定,律师为遗嘱作见证是律师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2、法律效力不同。见证以律师的名义进行,经过律师见证的遗嘱效力相当于自书遗嘱,见证律师只能充当证人的身份,从法律属性上看,仍属于私证,而公证是由国家公证机构代表国家进行的。见证遗嘱与公证遗嘱法律效力是不同的,见证在法律上仅有一般的证据效力,而公证则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

 

上一篇:武汉继承律师讲座 遗嘱见证的注意事项 下一篇:武汉继承律师讲座 遗嘱的法定形式

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