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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用户认为透支利息、复利、违约金、分期付款手续费等各项合计总额过高,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吗?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6日    阅读次数:3717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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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用户逾期了,透支利息、复利、违约金、分期付款手续费会越积越多,各项金额的合计总额甚至远远高于透支的本金,其中惩罚性金额占比往往会很高。如果用户认为这些费用总额过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户是可以要求银行或法院适当减少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0号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第二条规定,发卡行请求持卡人按照信用卡合同的约定给付透支利息、复利、违约金等,或者给付分期付款手续费、利息、违约金等,持卡人以发卡行主张的总额过高为由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国家有关金融监管规定、未还款的数额及期限、当事人过错程度、发卡行的实际损失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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