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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民法一“典”: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1日    阅读次数:6056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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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怎么办?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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