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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入股、代持股、合伙企业股东问题解读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2日    阅读次数:6422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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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入股、代持股、合伙企业股东问题解读

20110422 04:50  证券时报网参考:武汉投资融资律师网

  证券时报记者 桂衍民

  上市前突击入股和股份代持问题一直受到市场关注。在此次保荐代表人培训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IPO审核过程中,突击入股的必须详细披露股东背景,股份代持的必须提供客观充分证据,且将代持行为还原。

  对于突击入股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发行人在提交的上市申报稿中,对这一块必须做出详细披露,突击入股的时间越短披露的信息也必须越详细。

  具体而言,如果最近一年内新增的股东,须提供自然人股东最近5年的简历,法人股东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果是最近6个月内新增的股东,必须提供新增股东背景、与发行人及关联方、与中介机构的关系,以及是否存在代持、对发行人的影响,包括财务结构、公司战略、未来发展等的影响,且发行人要出具专项说明,保荐人和律师也要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对于代持股份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代持股份原则上不作为IPO审核的依据,但发行人须提供客观充分的证据,且代持行为应该真实还原。

  对此,北京某证券公司投行部负责人表示,对突击入股和股份代持的回应,主要还是为了规避市场关注的关联交易问题。而有关关联交易问题也早已成为发审委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

  此外,对于合伙企业股东中的一些问题,此次培训会上做了进一步解读:第一,发行人不能用合伙企业规避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问题,若合伙企业是实际控制人,则要统计全部普通合伙人;第二,关注合伙企业背后的利益安排;第三,对合伙企业披露的信息以及合伙企业的历史沿革和最近3年的主要情况进行核查,合伙企业入股发行人的相关交易存在疑问的,不论持股的多少和身份如何,均应进行详细、全面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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