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新三板两步走 五大制度成型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9日    阅读次数:3551    复制链接   
分享到:

新三板两步走 五大制度成型

 

  记者 方家喜 北京报道

  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27日在北京考察中关村(6.71,0.15,2.29%)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工作。王岐山强调,场外交易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场层面的理解是,新三板推出步伐可能加快。

  记者获悉,证监会等有关部委最近再度召开部委协调会,对新三板的制度框架作进一步的完善。新三板将分“两步走”,基本制度建设包括审核制度、上市标准、市商制度、转板机制、退市标准等。而新三板的管理架构和人事安排也正在酝酿之中。

  据透露,三板扩大试点工作正在加速启动,试点范围将分批扩大到全国56个高新技术园区及苏州工业园区。

  据透露,“十二五”期间,新三板建设将分步推进:一是鉴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基础准备工作相对成熟,将首先允许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具备条件的未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公开转让,进一步探索场外交易系统运行规律和管理经验;二是在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并稳定运行后,将市场服务范围扩大到全国具备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扩大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积极稳妥推进。

  记者最新了解到的情况是,多个监管部门对新三板扩容方案审核制度、上市标准、市商制度、转板机制、退市标准等五大制度进行协调和论证,目前已进一步达成共识,并准备再度上报国务院。

  深交所有关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部委间比较一致地确认未来新三板发行拟采取“注册制”,其操作将沿袭中关村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所实施的备案制做法。据透露,根据方案,新三板将由地方政府对拟挂牌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由主办券商进行尽职调查和推荐,中国证券业协会实施自律性管理,经由证监会有关部门备案后即可发行。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之后到实施IPO期间,将由主办券商实施终身保荐。

  据了解,有关部委对新三板上市标准与规则的门槛设得较低。创业板上市门槛为“最近2年连续盈利,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相比之下,新三板则仅要求:企业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治理结构健全;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等。

  做市商是未来新三板的又一项基本制度。据申银万国(微博)证券公司统计,在三板市场上有97%的交易是买入之后再也没有卖出。为改变交易清淡的状况,不少券商人士呼吁在三板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

  按照海外市场的做法,场外市场通常实行做市商制度,即由证券公司作为特许交易商,同时向投资者报出买与卖的双边报价信息,并以所报出的价格用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买卖交易。

  新三板扩大试点方案起草小组的一位专家透露,“按照方案稿,新三板市场将实行做市商制与连续竞价交易制二选一的制度安排,即主办券商要么选择做市商制,要么选择连续竞价交易制。”

  对于当前市场热议的转板制度,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各方面总体认为新三板不应允许直接转板,否则会打乱现有审批制度。虽然报备制度或许是趋势,但不可能这么快延伸到需要严格审批的主板和创业板。”科技部有关人士表示,对于中国市场而言,可取的办法可能是先建立和完善各个层次的市场,再打通市场之间的联系。即使暂时没有转板制度,覆盖全国并统一监管的场外市场将有利于提高非上市股份公司的治理水平,便利融资和股份流转,为更高层次的市场培育充足的上市资源。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将来的方案或以股票价格、成交量、做市商数量作为新三板的主要退市标准。中国证券业协会的专题报告称,新三板先行实行严格的退市机制,有利于形成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压力传导效应,树立优胜劣汰的示范效应,倒逼以上各板迅速完善退市机制。

  据监管部门透露,为完善新三板的退市机制,将更多地借鉴纳斯达克(微博)等国际创业板的成熟做法,结合我国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现行退市标准,并吸取主板退市规则设计缺陷的教训。不应再把连续亏损作为单一退市标准,而应将监管规范类指标和市场交易类指标一并引入退市制度。并且,与宽松的注册制上市制度相对应,新三板应制定严格的持续上市标准,持续上市标准即退市标准,参照纳斯达克的“一美元退市规则”,建立维持挂牌地位的最低标准,如成交量、做市商数量和最低报买价等。如挂牌公司低于某一最低标准一定期限,即直接退市、快速退市,不再实行长时间的退市风险警示。

上一篇:全国性场外市场超越新三板 下一篇: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