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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将被有限度监管 神秘基金经理或揭开盖头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6日    阅读次数:4548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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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武汉投资融资律师网
  近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称,《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法已列入2011年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其中一项调整是将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一起统一监管。眼下随着富裕人群增多,他们对个性化、定制化的投资要求也越来越高,私募基金这一原本“神秘”的“高门槛”投资也日益为人关注。本次调整对投资者而言意味着什么?记者采访了业内资深人士。

  动态

  私募基金将与公募一样被监管

  将是一种“有限度的监管”

  吴晓灵称,《证券投资基金法》目前到条文修改阶段,很快进入征求意见阶段。而这次修改中的两大调整之一,是把私募基金也和公募基金放在一起统一规范。

  据介绍,草案中针对私募基金的规范专门出了一章。首先就是将公募和私募界定清楚。如属于私募,就实施“有限度的监管”。主要通过合同约定私募的投资行为、投向、信息披露、利益分配等。“不希望管得太多,希望抓大放小”;这样的监管理念,“目的是了解私募基金实际运行的规模,但并不会对私募基金的风险进行监管,风险还是自负。”

  数据

  阳光私募已有230-240家

  资金规模2000亿元左右

  业内人士介绍,“公募”与“私募”基金都投资股票,但也存在不同:第一,募集对象不同。公募基金可“公开募集”;而私募基金是“私下募集”,不能公开打广告,只能向特定对象募集,特定对象一般具有较高资金实力并有一定风险控制能力。第二,“公募”和“私募”基金的募集资金门槛和数量不同,公募基金一般通过银行或券商发行,起点是100元-1000元不等,普通人都可投资,一般达到2亿元就可成立。而私募基金一般要求每份最多200人参加,起点大多为100万。近年来有的门槛还提到300万。第三,“公募”和“私募”的目标和激励方式不同。公募一般追求相对收益,对仓位有严格要求;私募追求绝对收益,仓位控制灵活。

  阿尔法基金研究中心研究主管庄正介绍,“私募”分“阳光”和“非阳光”两种。阳光私募,一般是通过信托公司发行计划的私募基金,目前已有230-240家,资金规模达1700-2000亿元左右。而“非阳光”的就更多了,也可理解为“代客理财”。尽管“代客理财”是违规的,但因为存在市场需求所以一直客观存在。他介绍,本次将纳入统一监管的应是“阳光私募”。

  影响

  神秘基金经理将“揭开盖头”

  信息披露会更透明

  在不少人看来,私募基金经理非常“神秘”,身怀绝技游走于资本市场之间。庄正介绍,私募基金经理有以下几种类型:第一种,遵循长线价值投资的民间高手,比如股民耳熟能详的但斌、林园等;第二种,遵循趋势价值投资的民间高手,他们投研团队并不逊于公募基金;第三种,券商研究员、资产管理部出身的高手,大多操盘券商集合理财;第四种,从公募基金跳槽到私募的基金经理。

  据介绍,2010年私募基金的平均收益为6%-7%,前十名都超过40%,而公募基金中的冠军才37%。此外,遇到行情不好私募基金的跌幅平均也低于公募基金。“但这也不表明私募基金经理就一定比公募基金经理强。”庄正介绍,公募基金主要受制于仓位控制等要求,比如大跌也得保持一定仓位,而私募基金则更灵活。

  近年来,富人越来越多,他们不满足于公募基金的常规收益和大众化,希望有更多个性化、定制化的产品,这带动了私募基金的繁荣。但不可忽视的是,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相对而言更不透明。“比如有的只告诉收益,但资金投向语焉不详,信息披露也不定时。”庄正介绍,由于私募基金多以信托产品形式出现,这就属于银监会管辖范畴;但投资渠道又多为股票,这又归证监会管,所以以往存在多头管理情况。本次若统一规范有可能改变,而信息披露也会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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