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3月1日起,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三年。例如从境外非法带入国内的动物、植物或微生物,未经海关检验检疫的,或者非法养殖这些生物,或者随意丢弃这些生物,都可能对我国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危害,这些行为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
在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自2021年3月1日起,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三年。例如从境外非法带入国内的动物、植物或微生物,未经海关检验检疫的,或者非法养殖这些生物,或者随意丢弃这些生物,都可能对我国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危害,这些行为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
在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